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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实施细则

作者:海南省电子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5-08-06 12:08:51] 浏览次数:3785

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

实施过程说明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组委会组织实施2015年全国大学生海南赛区电子设计竞赛(含本科、高职高专)。为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制定竞赛实施过程说明如下:

一、竞赛规则和操作方法

1.参赛报名

参赛队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或专科生。参赛学校可在广泛开展校内赛前培训与校级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参赛队报名参赛。正式进入赛场的每个参赛队应由三名学生组成,参赛队的正式队员以开赛时填写的《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中填写的三名队员姓名为准。参赛队员进入赛场时,应向赛场巡视员交验本人学生证,竞赛期间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2.参赛选题

今年全国竞赛仍采用本科生组(甲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乙组)两套竞赛题目。参赛的本科生限选甲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乙组题目,但也可选择甲组题目,并严格按甲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含已专升本学生),该队只能选择甲组题目,并严格按甲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每支报名参赛队必须在赛区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甲组或乙组),开始竞赛后不得更改。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3.赛后实际参赛队统计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实际参赛队是指已正式报名并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了参赛作品(含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的参赛队。各赛场应在竞赛结束时如实统计本赛区的实际参赛队数量,按照《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实际参赛队汇总表》的格式填写表格,并务必于81618:00前传至海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email protected])。推荐申报全国竞赛国家奖的优秀参赛队信息也用此表格填写,并在81618:00前,将该表格传至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秘书处([email protected])。填写《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推荐赛区评奖名单》,请务必按测评成绩排序,并在81618:00前,将该表格传至海南赛区竞赛组委会秘书处([email protected])。

4.赛区优秀参赛队综合测评

8月24日当天,海南赛区集中在海南大学信息学院以封闭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全国专家组负责,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测评对象为赛区所有推荐上报全国评奖的优秀参赛队全体队员。综合测评的方式为设计制作,测评成绩计入全国评审总分。综合测评题目由全国专家组负责统一制定,并从网上下载。

综合测评需要的主要物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提前邮到各赛区组委会指定接收人,所寄主要物品必须在综合测试开始前1小时拆封,拆封前需由全国专家组委派专家负责查验,综合测评结束后,立即组织赛区专家进行测试并记录。全国评审专家根据测试记录在全国评审期间打分。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一。

赛区组委会必须于825日(含当日,以邮戳为准)将各队综合测评记录等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或派专人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5.学校竞赛组织

各参赛学校的组织工作由各校指定的部门(如:教务处)负责,应指定一名学校竞赛负责人。本校参赛队所需竞赛设备和元器件等由参赛学校自行解决。

6.竞赛组织形式

全国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半封闭是指赛期内,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但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相对集中是指参赛学校安排本校参赛队集中在不超过三个实验室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便于巡视员检查。

7.关于巡视人员的选派及其职责

竞赛期间,赛区组委会向所有参赛学校派出巡视员,巡视员由各参赛学校推荐一名同志担任。巡视员对其巡视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善始善终,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赛区组委会。派遣巡视员不得采用两校之间互派的方式。巡视员职责请见《巡视员工作细则》。

竞赛期间,赛区竞赛组委会组织检查巡视员工作和赛场纪律,以保证竞赛公正进行。

8.竞赛器件的准备

8月5日,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今年竞赛所涉及的元器件清单和仪器设备清单公布在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上。

9.竞赛作品上交及包装密封要求

2015年816日各赛场测评结束后,巡视员监督各赛场负责人将上交组委会材料(包括①《设计报告》;②《竞赛登记表》;③《优秀参赛队推荐表》;④《测试记录与评分表》;⑤《学籍证明》)按参赛队编号排序装入学校自备档案袋后密封,每个赛场一个档案袋,上下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并签字,档案袋封面粘贴填写好的《参赛学校竞赛资料提交汇总表》,确认签字。

各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与制作实物一起装入学校自备邮政纸箱封存,纸箱外部粘贴《题号标签》(格式另附)标注题号和参赛队编号。纸箱上下开口的两面贴封条,巡视员骑缝签字后用宽带透明胶带再贴牢。其余实际参赛队的作品各校自行封存,以备复查。

8月18日在海南大学信息学院组织优秀参赛队的赛区评审,届时将档案袋和优秀参赛队的纸箱带至赛区组委会处,请务必保证物品密封完好,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个别赛场若无推荐优秀参赛队,则在81615:00前,将档案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或派专人报送到赛区组委会秘书处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信息学院,570228,张育,18608911604

11.《设计报告》写作与装订要求

参赛学生在撰写《设计报告》时应注意,报告封面及每页纸上一律不得出现参赛队的学校、代码、姓名等文字,否则取消评审资格。报告正文长度限A4打印纸8页以内,首页另附300字以内的设计报告中文摘要,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标题字号自定,一律采用A4纸纵向打印。《设计报告》每页上方必须留出3cm以上空白,空白区域内不得有任何文字,每页右下端注明页码。报告用纸由参赛学校自备。

12.《设计报告》的密封方法

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应将设计报告密封纸在距设计报告上端约2厘米处装订,然后将参赛队的赛区编码(赛区编码由赛区组委会统一编制,开赛前通知各队)写在设计报告密封纸(空白A4纸)的最上方,不需要粘贴。推荐上报全国评奖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由赛区组委会统一粘贴密封。

13.发题时间与方式

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今年全国竞赛组委会仍采取网上发题方式。8128:00开赛时,将依托多家网站同时下载竞赛题目,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将在赛前公布题目下载网址。同时,赛区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在开赛时向各校竞赛联系人的邮箱发送竞赛题目备份。在竞赛结束的当天(815日)上午,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向各赛场联系人的邮箱发送各竞赛题目的测评表。竞赛题目及相应邮件均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

为避免开赛时竞赛题目下载阻塞,请各参赛学校及参赛队选择一个网站下载,避免从数个网站同时进行多线程下载,尽量减少同时下载用户数量,下载题目后采取复制方式进行选题。

三、竞赛纪律与规定

1.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迴避。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结束竞赛封存设计作品的,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2.各赛场需配合巡视员做好赛场和作品的封存工作,贴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并保证物品密封完好,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3.在赛区和全国评审测试中,参赛队的个人电脑、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竞赛实物制作所使用的单片机最小系统板仅含单片机芯片、键盘与显示装置、存储器、A/DD/A,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四、关于评审工作

2015年全国竞赛专家组将制定评分标准和原则、测试大纲,海南赛区的评审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赛场均要严格按照全国竞赛专家组制定的评分标准和原则、测试大纲进行测评,海南赛区组委会将于815日把相关文件发送至各赛场的联系老师邮箱。

2.8月1520:00竞赛正式结束后,所有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直接放置在赛场实验室,参赛队员离场,全部赛场实验室的门上均贴上组委会发放的封条进行现场封存,以备第二天测评。

3.8月16日各赛场自行组织测评,限1天内完成。由巡视员启封赛场实验室并现场监督。每个测试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位,要求原始测试记录完备,测试结果应逐项如实填写,每份测评表分别由测试专家各自独立签字,否则视为无效。取专家评分的均值填写《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测评总评表》,该总评表与《测试记录与评分表》装订在一起。

4.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电组字[2015]01号《通知》的要求,将不超过本赛场实际参赛队总数10%(四舍五入)的优秀参赛队材料上报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参加赛区测评。填写《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推荐赛区评奖名单》并按测评成绩排序,推荐不超过本赛场“实际参赛队”总数30%的参赛队参加赛区评奖。

5.巡视员监督各赛场负责人将上交组委会材料(包括①《设计报告》;②《竞赛登记表》;③《优秀参赛队推荐表》;④《测试记录与评分表》;⑤《学籍证明》)按参赛队编号排序装入学校自备档案袋后密封,上下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并签字,档案袋封面粘贴填写好的《参赛学校竞赛资料提交汇总表》,确认签字。

6.各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与制作实物一起装入学校自备邮政纸箱封存,纸箱外部粘贴《题号标签》(格式另附)标注题号和参赛队编号。纸箱上下开口的两面贴封条,巡视员骑缝签字后用宽带透明胶带再贴牢。

7.8月18日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在海南大学信息学院对各赛场推荐的优秀参赛队进行复测,选出海南赛区实际参赛队的10%上报全国组委会。同时对各赛场推荐的赛区获奖队资料进行复审,并进行赛区评奖。

五、关于评奖工作

全国竞赛评奖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各赛区评奖(第一级评奖)后推荐出赛区优秀参赛队参加全国评奖(第二级评奖),即:

1.海南赛区设有一等奖(实际参赛队的10%,包括最高奖“安诚讯飞杯”)、二等奖(实际参赛队的10%)和三等奖(实际参赛队的12%)。

2.全国奖只设一、二等奖,获奖队数量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采取三七开,即全国一等奖数量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2.4%,全国二等奖数量不超过全国实际参赛队总数的5.6%。对于同一竞赛题目,规定同一所学校获全国一、二等奖的总队数合计不超过4个,其中一等奖队数不超过2个。

七、关于年度优秀赛场组织奖的评审工作

各参赛学校于9月10日前将本次竞赛的工作总结报海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供评选本年度赛场优秀组织奖时参考。

八、其他

以上“实施细则”依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地区赛的通知》(琼教高〔2015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反映了今年海南省竞赛组织工作的改革要求。“实施细则”中未及内容仍参照上述两个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细则”及今后有关竞赛组织文件、通知与表格,将陆续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竞赛网站上公布(www.hnuedc.com)。相关资料、操作文件、竞赛题目等可从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竞赛网站下载。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综合测评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一次竞赛二级评审工作中全国专家组评审工作的一部分。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如下:

1.全国竞赛组委会委托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实施综合测评,并在全国专家组指导下完成组织和评测工作,届时全国专家组将委派专家参加。

2.综合测评的测试对象为赛区推荐上报全国评奖的优秀参赛队全体队员,以队为单位在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赛场(三楼、四楼实验室)以全封闭方式进行,分组名单现场查看。

3.综合测评采用设计制作方式,测评题目与评分标准由全国专家组统一制定,各队设计制作时间统一为8248:0015:00

4.综合测评使用的电路板及器件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电阻、电容等元件由赛区组委会统一提供。

5.综合测评现场各队不能上网、不能使用手机。

6.综合测评参赛队设计制作结束后,赛区综合测评专家组立即按综合测评题目和要求进行严格的测试记录,各队综合测评作品在测试完毕后必须统一封存在赛区,以备复评调用。

7.综合测评评分由全国专家组负责,按满分30分计入全国评审总分。

综合测评纪律与规定

1.各赛场推荐的优秀参赛队(以下简称推荐队)全体队员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综合测评,按时开始和结束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期间,参赛队学生可以自带并使用纸质图书资料,但不得携带电子资料,不得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结束综合测评的,将取消其测评与全国评奖资格。

2.在综合测评期间,推荐队员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单片机最小系统板”、元器件和测试仪器等一律不得带入综合测评现场,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海南赛区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